*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ZB2025-12
项目名称:录音录像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录音录像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4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报名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5年3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5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