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安岳县桅坝社区吴家巷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安岳县桅坝社区吴家巷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审批[2025]2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安岳县恒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安岳县恒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安发改审批[2025]2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鑫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岳县石桥街道栀坝社区吴家巷。
2.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320.24平方米,主要进行柠都生态公园(吴家巷)入口东侧至工业大道小学西侧空地的口袋公园建设,包括新建运动场、生态步道、公共厕所、木平台休闲区、地面铺装、 生态停车场及绿化、给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
2.3工期:18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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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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