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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招远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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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502000126

2、项目名称:招远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3、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伍仟元整(¥545000.00),其中包一预算:人民币肆拾贰万捌仟元整(¥428000.00),电代煤综合单价人民币肆仟元整/户(¥4000.00元/户);包二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元整(¥117000.00),生物质水暖炉综合单价人民币叁仟元整/户(¥3000.00元/户)。

5、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肆万伍仟元整(¥545000.00),其中包一预算:人民币肆拾贰万捌仟元整(¥428000.00),电代煤综合单价人民币肆仟元整/户(¥4000.00元/户);包二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元整(¥117000.00),生物质水暖炉综合单价人民币叁仟元整/户(¥3000.00元/户)。

6、采购需求:招远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7、供货安装期:2025年11月10日前供货安装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交货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行业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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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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