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经理部评标仓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802ZB-LLCXRH-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评标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经理部具备招标条件的评标仓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该项目位于兰陵县城内北至桃李路,南至兰陵路,东至兰溪西路,西至崇文路。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合同额:12199.9607万元,待降幅1.01%。降幅后含税合同价:11955.62万元,降幅后不含税合同价:1096.85万元。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3579.9平方米,其中:裙楼1号楼1-5层面积为16117.73㎡,裙楼3号楼1-5层面积为8014.42㎡,主楼1号楼1-5层面积为9447.75㎡。
工程范围:裙楼1号楼1-5层、裙楼3号楼1-5层、主楼1号楼1-5层的精装修以及智能化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供应能力、存储能力须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2024年财务相关报表,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无要求;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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