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溪镇片区)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农委发〔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代建单位为重庆市桑竹生态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桑竹生态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酉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溪镇片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大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及改造高标准农田0.18万亩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44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85.19259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