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9-007264
二、采购单名称:西藏华电那曲双湖10MW光伏发电(配储能)项目草勘报告编制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9-23 14:3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9-25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草勘报告编制服务 | 6% | 1.完成西藏华电那曲双湖10MW光伏发电(配储能)项目草勘报告的编制,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用林、用草法律、法规要求。 2.完成西藏华电那曲双湖10MW光伏发电(配储能)项目草勘报告书报审报批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草地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评审意见和本工程项目草勘报告(报批稿)(含电子版)。 3.整理西藏华电那曲双湖10MW光伏发电(配储能)项目草地报建所需相关材料并完成组卷报建;直至取得草地主管部门临时使用草地的批复文件,永久使用草地的批复文件。 4.完成西藏华电那曲双湖10MW光伏发电(配储能)项目草勘服务需开展的包含项目取得草地批复前立项、权属证明、补偿协议签订等所有工作。承担本项目相关专题专项审査会、咨询会及设计联络会的会务工作(含相关咨询、审查费用)。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10MW及以上已完成光伏(含储能)项目(含储能)林勘或草勘合同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