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安矿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编号 | JZEG-FF-25-G1-F-0019982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9-23 12: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9-23 14: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 处置技术费用 | / | 1 | 次 | 按需 | ||
/ | 废油处置 | / | 0.5 | 吨 | 按需 | ||
/ | 废油桶处置 | / | 3 | 吨 | 按需 | ||
/ | 在线废液 | / | 0.1 | 吨 | 按需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资质,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理处置;拥有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系统,对我矿产生的废物进行收集、安全运输与妥善处置。 2.投标单位在处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污染环境,并积极配合我矿提出的审核要求和相关材料。
3.技术条款:1.投标单位具备到我矿现场计量的能力,负责对每批废物进行计量并填写联单,同时计量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投标单位委托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转移,凡路上造成的罚款以及相应的责任均与我矿无关,如给我矿造成不良影响以及相应的费用时,需投标单位承担。 3.危险废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中约定提供服务,收取技术年服务费用,应出具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给我矿;危险废物转移完成后,投标单位按照在我矿指定地点接收的双方认可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收取处置服务费用,双方对账,确认无误后,出具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给我矿。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资质,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理处置;拥有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系统,对我矿产生的废物进行收集、安全运输与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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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