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卫市农业农村局以卫农发〔2025〕8号文件关于沙坡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 1.03 亿元,地方财政资金0.82亿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机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永康镇、宣和镇;
项目概况及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5.09万亩,包括新建0.69万亩,提升改造4.4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微灌)、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6 部分组成;
材料采购范围及内容(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有机肥共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建设单位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接受(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