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5091502
项目名称: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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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麦 | 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合同包2(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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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玉米 | 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合同包3(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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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应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或以上)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应提供当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合同包2(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应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或以上)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应提供《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或当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合同包3(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农药“三证”复印件。
(8)投标人须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相关作业人员具有《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9)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