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郝家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郝家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郝家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5]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硬化生产道路面积54063.2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兴旺村。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