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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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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9-18 16: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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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200G25091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以《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发改审发(202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

2.3建设规模:1、新建管网监测井2502、无线远传水表安装,其中包含73208NB铜壳阀控dn15无线远传水表安装;32358NB铜壳阀控dn20无线远传水表安装。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10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1023日,总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及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38897600.00元(其中,施工费为38170300.00元、设计费为 7273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3.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3.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3.3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职工;

3.3.4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数字证书完成。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3.6业绩要求:提供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显示资质异常的,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版块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2022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3 2022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兼任施工负责人):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6月至08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9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6月至08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10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6月至08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11财务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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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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