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车间2025年催化剂购置采购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车间2025年催化剂购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 该设备 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甲醇车间2025年催化剂购置采购
2.2采购范围:
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标包 |
设备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活性炭吸附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171 |
2 |
铁钼催化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100 |
3 |
中温氧化锌 |
详见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136.7 |
中温脱氯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6 |
2.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3交货期:详见采购文件;
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谈判;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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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