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自治县2026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溶溪片区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溪口镇、膏田镇、钟灵镇、清溪场街道、乌杨街道、溶溪镇、妙泉镇、隘口镇、梅江镇、中平乡、大溪镇、石堤镇、大溪镇、海洋乡、里仁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溪口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更新改造及延伸输配水管道34公里等;秀山县溶溪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更新改造及延伸输配水管道45公里;秀山县膏田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更新改造及延伸输配水管道28公里;秀山县长岗水厂改扩建工程安装消毒设备2套,更新改造和延伸输配水管道47.3公里;秀山县钟灵水厂管网改造及应急泵站工程更新改造输配水管道58公里,新建应急泵站1座等;秀山县2026年63处农村供水工程质量提升工程改扩建乌鸦、梅家沟、地岑村凉水井等供水工程63处,安装净化消毒设备62套,改造和新建配水管道30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594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54.44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土建、安装、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如需);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6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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