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SZLZ-G2025-0014 项目名称:新建东方路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70万元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