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CZ2025-0072
项目名称: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采购
预算金额:854.4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4.4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各一套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待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2 符合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符合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等要求的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2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3.3 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3.4 其他3.4.1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4.2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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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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