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0年-2014年吴起县境内油气用地确权登记复核勘测不动产证书办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09-FWZBGK004-CPMC1280-B110471T1220285-732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0年-2014年吴起县境内油气用地确权登记复核勘测不动产证书办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函【2021】347号文件,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在吴起县境内所属油区范围内2010-2014年度,共391宗,面积259.2129公顷(3888.1935亩)油气建设及配套设施用地需要复核勘测及不动产确权登记办证。项目预算金额152.4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项目估算金额1524900.00元。
2.2招标范围:对约391宗油气建设用地进行外业勘测、内业资料整理、数据录入、图件制作、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量算,并编制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办理县政府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出具符合延安市、吴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不动产测绘报告,通过吴起县自然资源局审批,经过县市民大厅不动产中心上报市局审核后,由县不动产中心核发不动产证书。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家中标人
2.5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或者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且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油气用地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招标编号:ZY24-XA406-FW623)第一标段(陕西区域)的中标人。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已过去的最近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
以上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状态以评审时查询状态为准,评审当日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包括清退市场、评价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等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的情况);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或中标资格。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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