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5-3626 |
项目名称 |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第二合同段隧道超前预报与拱顶防脱空主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监测专项技术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日照 |
采购人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采购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服务期 |
360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第二合同段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两座隧道的隧道超前预报与拱顶防脱空主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包含隧道超前地质预报4447米,隧道二衬拱顶防脱空主动监测4447米,土石方量控制,高填深挖路基风险评估及安全监测试点应用,数字化建设应用等技术服务内容。 |
2.2采购范围 |
为按时保质完成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第二合同段隧道超前预报与拱顶防脱空主动监测技术服务工作,结合设计院集团公司及隧道与城市空间设计研究院生产现状,寻求符合要求的技术服务供方单位,协助我方完成隧道超前预报与拱顶防脱空主动监测的进驻工程现场部分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需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工程车辆和仪器设备,长期进驻现场协助我方完成董梁二标三关隧道、范世山隧道的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现场预报数据采集工作和隧道二衬拱顶防脱空主动监测的传感器现场安装、现场仪器调试、二衬浇筑过程旁站、浇筑不密实预警等现场技术工作,具体包括各监测项目仪器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测点布设、接线预留、连线检测、数据采集整理、现场沟通与及时预警等专业工作,并提供现场实时数据。提供的中间技术成果部分,需满足我方处理分析数据和编制最终技术服务报告的需要。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各包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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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库内合格的供方单位。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合格供方单位。未在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库内的供方单位请在采购公告结束前联系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完毕入库手续,未入库或入库未成功的单位不具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入库业务咨询电话0531-6893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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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1项类似监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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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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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需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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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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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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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 1 个包段,且允许中 1 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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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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