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0MW热电联产项目三大主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1-249)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0MW热电联产项目三大主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漳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本期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及脱硝装置,配套建设输煤管廊和供热管网。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0MW热电联产项目三大主机设备采购标段一:锅炉(含脱硝、点火装置);
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0MW热电联产项目三大主机设备采购标段二:汽轮机及发电机组(含低加、凝汽器)。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镇
2.5 交 货 期:
标段一:第一台机组的所有设备于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交付完成,第二台机组的所有设备于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交付完成(供货进度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
标段二:两台机组于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交付完成(供货进度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
2.6 招标范围:
标段一:锅炉(含脱硝、点火装置)
采购范围包括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设备及脱硝、点火装置。
标段二:汽轮机及发电机组(含低加、凝汽器)
采购范围包括2台660MW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励磁设备,含凝汽器和低压加热器组。
2.7 为有效降低库存,本次招标不采购随机备品备件,仅要求投标人提供调试时所用备品备件,在调试结束后剩余备品备件自行收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标段一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不少于2台的煤粉锅炉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复印件)。
标段二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不少于2台汽轮机及2台发电机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复印件)。
3.2.2标段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各设备制造单位业绩应分别满足汽轮机、发电机的各自生产设备业绩要求。
3.2.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2日22时30分起至2025年09月22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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