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2025年农村巷道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源县2025年农村巷道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泾源县2025年农村巷道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泾审批发(2025)104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泾源县2025年农村巷道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泾建交(工)发(2025)83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整合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泾源县2025年农村巷道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泾河源镇、大湾乡、黄花乡、香水镇、兴盛乡、新民乡
2.3工程概况:1、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3.832千平方米、粘层油43.832千平方米、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4.939千平方米。2、硬化路肩2.313千平方米、砂砾路肩8.399千平方米、路缘石181.94立方米、加固及新建混凝土边沟1063米、加高检查井176座、涵洞13米/2道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计划工期:2025-10-19至2025-12-18,计6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主)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评标办法: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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