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古蔺至仁怀(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估,《古蔺至仁怀(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中“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招标人为泸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中的联络线,连接成宜贵高速与蓉遵高速,是完善泸州市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的重点项目,项目的路网功能地位十分重要。
本项目全线均位于泸州市古蔺县境内,由主线与茅溪支线组成。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古蔺县龙山镇南侧小白沙附近,通过设置龙山枢纽互通,连接古金高速,沿线经过古蔺县龙山镇、大村镇、丹桂镇,项目止点位于兰木台附近,而后路线进入贵州省仁怀市境内,顺接古蔺至仁怀高速公路贵州段,主线里程长44.70km。茅溪支线起于古蔺县丹桂镇南侧,通过设置茅溪枢纽互通实现与主线的交通转换,依次经石板村、大沙窝到达茅溪镇金钟村,之后路线向东布线到达茅溪酱酒产业园,茅溪支线里程长14.31km。
本项目路线全长59.01公里,估算总投资为119.20亿元。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按全立交、全封闭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1.2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4年,收费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国家现行规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古蔺至仁怀(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中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来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与成立的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计划制订、资金筹措、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融资能力:上年年末( 2024 年)总资产 12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上年年末( 2024 年)净资产不低于 24 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3)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影响履约的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
注:因企业改制、重组、分设、合并等原因无法提供连续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的,除按照新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外,还应提供原单位的年度审计报告,以保证满足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要求;
(4)商业信誉:①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没有处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所列情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至少在中国境内投资1个估算金额在100亿元及以上的在建或运营基础设施项目,且在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中直接持股比例大于50%。
注: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组成为1个牵头人加1~4个成员方共同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联合体其他成员在项目公司的出资不得为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所有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第(1)(3)(4)款要求,上年年末( 2024 年)总资产 6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上年年末( 2024 年)净资产 2.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3.3泸州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3.4本项目总投资规模119.20 亿元,桥隧比为73.47%,按照《四川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分类标准(暂行)》“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桥隧比大于40%”界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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