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市游仙区畜禽繁育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绵阳市游仙区畜禽繁育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畜禽繁育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游农投【2025】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榕生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榕生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游农投【2025】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绵阳市游仙区畜禽繁育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2工程地点:游仙区仙鹤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80万羽现代化禽苗(蛋鸡)繁育基地约47140㎡,主要包括高标准智能禽苗饲养区、防疫隔离区、堆肥棚、隔离治疗舍、饲料备用库、疫病诊断室等;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回收利用有机肥设施(日处理量3000吨/日),以及智能化养殖系统1套、连接道路2km等基础设施。
2.4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设计45日历天、施工6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阶段(主要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 3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00 ㎡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阶段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施工业绩要求:近 / 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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