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勤消防站)(第二次)(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勤消防站)(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发改【2024】2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车辆装备物资等物资(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4】 2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勤消防站)。
2.2项目地点: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简家坝片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特勤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等物资一批。
2.4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2.5交货期:90个日历天(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化学事故救援车、供液消防车、城市主战消防车、应急救援车(搭载两架无人机)、液氮泡沫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远程供水消防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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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