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更新与城区二级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更新与城区二级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更新与城区二级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投资〔20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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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868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龙岩村委娱蚣岭、原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内 建设规模:更新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面积约40000㎡,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对填埋库区堆体进行整形,填埋库区面积约40000㎡、封场覆盖系统(在整形后的垃圾堆体上建设完善的封场覆盖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填埋气收集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粘土覆盖、堆体覆膜、膜面固定、截污坝、防洪截洪、对封场后库区进行绿化等系统整改。同时建设一座转运规模为200t/d的城区二级垃圾转运站,配套建设转运站各类附属设施如除尘除臭设备设施、中央控制系统设施、称重计量设施等,同时配套购置转运车辆3辆。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服务工作。 合同估算价:106.58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1002871002868001001,标段(包)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更新与城区二级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 :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前所有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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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含本级)以上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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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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