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批)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邛崃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批)监理 / 标段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23〕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邛崃市文君街道南江村。
2.2工程规模:邛崃市中心城区、宝林镇、前进镇现状雨污水修复工程。
2.3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及保修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
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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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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