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5项目可研阶段海水水质全分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025JFR539C11506BD/HDGC-FW-GKZB-25-2400
2.2项目名称:2415项目可研阶段海水水质全分析
2.3项目概况:根据《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NB/T10979-2022)、《海水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23248-2020),海水淡化设施、循环水补水预处理设施需要近期1年的海水水质全分析报告作为设计输入资料。因该项目为新建厂址,需对海水取水口附近的海水水质进行全面监测,为海水淡化设施、循环水补水预处理设施、循环水系统等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2.4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开展海水水质全分析工作,监测期一年,在每月的最高、最低及潮间潮位时进行(共36次),应包含丰水期和枯水期监测数据。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2.5项目地点: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1)合同正式生效后1周内,乙方提交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送审稿),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经修改后的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
2)合同正式生效后6个月内,乙方提交中期成果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经修改后的中期成果报告;
3)合同正式生效后13个月内,乙方提交最终成果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成果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若存在附表则写明附表范围)并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具有海水CMA资质要求的要素为38项:
水温、盐度、透明度、水色、钙离子、镁离子、铁、铜、锌、铅、铬、镍、锰、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活性磷酸盐(无机磷)、硫酸盐、总碱度、pH值、氨氮(氨或铵盐)、CODMn、BOD5、浑浊度、总磷、油类、溶解氧、悬浮物、全硅、非活性硅、TOC、溶解固形物、总氮、硫化物、电导率。
海洋沉积物CMA认证检测项目:粒度(悬浮物粒径)。
海洋生物CMA认证检测项目:细菌总数。
水质微生物CMA认证检测项目:异养菌总数。
海水CMA认证的检定范围需覆盖65%以上的上述水质检测项目。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
(6)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8月一至今),至少具备海水水质全分析类似项目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工作容 H及范围页)。 招标卖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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