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竹林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标段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青神县竹林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标段EPC(项目名称)已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青神县竹林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2022】1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岷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岷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2022】1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竹艺广场提升打造、中国竹编艺术博物馆立面改造、养殖室及四季赏萤馆、萤光馆提升及智慧街区、消防环保集成设备。
2.3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必要的技术设计,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等设计成果(含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技术服务,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移交等;(2)工程施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项目的施工、交(竣)工验收、整体移交、 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5 总投资:30000万元,本标段投资概算为1593.42万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393.15万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1372.39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20.76万元】。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项目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2.7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开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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