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龙江水电站2025年应急能力评估-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龙江水电站2025年应急能力评估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1643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 交货/服务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
- 供货范围:1)按照《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DL/T 1919-2018)的要求对龙江水电站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主要包括静态查评和动态查评,编制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向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报备。
2)对龙江水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评审、备案。(详见技术规格书)
2)提交的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客观公正、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报告格式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或甲方要求。报告需经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报告中对被评估单位应急能力现状描述应基于充分资料和现场勘查,数据引用准确无误;评估结论应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和实际评估情况得出,避免主观臆断;提出的改进建议应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问题,具有明确实施步骤和预期效果,能够切实帮助其提升应急能力。(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对授权委托、代理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将不予受理。
2、报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报价人近2年(2023年至今)有3项水利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相关类似业绩。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合同首尾页或其他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
4、报价人须需提供 2022 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 1 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5、评估工作组中应包含国家能源监管专家库中的电力应急类专家,且专家须为非被评估单位人员,专家数量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需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注册安全工程师,担任过3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在同一询比项目中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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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