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四川新津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平房仓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四川新津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平房仓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6-510132-04-01-147660】第FGQB-0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四川新津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四川新津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中储粮油脂〔2025〕1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成都市新津区 。
2.2项目规模:新建一栋平房仓,仓容0.68万吨,配套道路、硬化地面及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2.3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容全部施工。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480万元(含)以上且已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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