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96号-01;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海丰刘村水泥路、杨大城子镇王家窑村2组沥青路工程;
采购内容: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海丰刘村水泥路、杨大城子镇王家窑村2组沥青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1391297元;
最高限价:1391297元;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5年9月24日--2026年6月30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投标有效)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投标有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4)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