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文件
询比编号:FA00000336691
询比人:广州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
1. 询比条件
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土建Ⅱ标原型观测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材料采购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
2. 项目概况与询比内容
2.1 项目概况:
因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土建Ⅱ标原型观测工程技术服务项目需要,结构所需采购一批材料。
2.2 询比内容:
2.2.1 本次询比的标的
材料采购数量与技术要求见附件1的清单。卖方须按提供所采购材料的相应安装和调试,包含专业安装技术人员和安装过程所需的辅材(如线缆、保护管),安装人工费与辅材费用包含在传感器的报价中。
2.2.2 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
2.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发货。
2.2.4 报价最高限价:无。
2.3结算与支付
1.结算方式:分批结算支付。采购方收到某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确认良好无故障后,对该批次货物进行结算,支付前供应商需提供该批次货款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采购方收到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30 工作日内,采购方应向供应商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97%,3年质保期满且传感器的存活率不低于90%,采购方 30 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3%质保金。
2.4 验收与检定/校准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后,买方对已完成安装调试的设备进行试运行,确定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或故障的,卖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如在安装调试后 3 日内仍无法正常使用,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所有货品规格型号满足采购要求,且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带有校准数据的出厂报告,仪器设备安装完成且正常运行一个月无问题视为通过验收。
所有货物均不 属于需要进行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对于需要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须经买方认可的计量校准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后出具校准或者检定证书,检定/校准结果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对设备的使用要求,方为验收合格。检定/校准结果符合标准规范及采购方要求情况下,校准或者检定费用由买方承担;若出现校准或者检定结果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对设备的使用要求,更换供货设备再次进行校准或检定时,校准或者检定费用由卖方承担。
2.5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卖方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场进行系统调试以及仪器设备安装,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取得买方认可后,供应商安装调试人员还应协助买方操作人员进行试操作,直到买方操作人员能基本掌握方可离场。相关费用包含在传感器报价中。
2.8 售后保修及相关约定:若因卖方或生产商设计制造上的原因而导致设备在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卖方负责在30天内免费更换,卖方承担运费。如被买方或其他第三方擅自拆开或维修过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烧毁的,不在产品保修范围内。
质量保修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标准进行 3 年免费保修。产品配套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保修期内,传感器存活率不得低于90%。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买方因素造成的损坏,卖方应在指定时间内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买方承担。保修期后,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 3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卖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3.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材料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供应商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供货业绩要求:无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报价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报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3 报价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09-08至 2025-09-12(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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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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