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公路次差路段路面改善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2520250600034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5-00464
3、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公路次差路段路面改善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3.25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63.242371(万元)
7、采购需求:
针对远安县辖区内 24.014公里路面进行改善修复,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河口乡、嫘祖镇、洋坪镇、茅坪场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凿除破损水泥路面、软基换填、浇筑 C30水泥混凝土面板、沥青灌封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交安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4)拟派本项目的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各1人)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③供应商须提供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缴纳2025年6月-2025年8月社保证明资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7)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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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