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5-FG009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尚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所使用的钢管,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尚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张家口市尚义县境内,电站距离北京市202公里,距张家口市距离75公里。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400 MW,装机4台,采用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单机容量350 MW。额定发电水头449m。电站建成后在京津及冀北电网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
2、采购范围:
响应人须承担尚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所使用的钢管,钢管综合单价包括原材料出厂价+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加工、包装、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响应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响应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镀锌钢管 |
DN50*3.5mm |
吨 |
1.00 |
|
2 |
镀锌钢管 |
DN50*4.0mm |
吨 |
3.00 |
|
3 |
镀锌钢管 |
DN32*3.5mm |
吨 |
1.00 |
|
4 |
镀锌钢管 |
DN50*3.8mm |
吨 |
1.00 |
|
5 |
镀锌钢管 |
φ48*3.5mm |
吨 |
8.00 |
|
6 |
镀锌钢管 |
φ48*2.75mm |
吨 |
12.00 |
|
7 |
不锈钢焊管 |
φ406.4*9.0mm |
吨 |
160.00 |
材质为304 |
8 |
不锈钢焊管 |
φ457*10mm |
吨 |
24.00 |
材质为304 |
9 |
镀锌钢管 |
DN100*4.0mm |
吨 |
50.00 |
|
10 |
镀锌钢管 |
DN150*4.5mm |
吨 |
10.00 |
|
11 |
镀锌钢管 |
DN200*6.0mm |
吨 |
10.00 |
|
12 |
不锈钢无缝管 |
φ60.3*3.6mm |
吨 |
1.00 |
材质为304 |
13 |
不锈钢无缝管 |
φ114*4mm |
吨 |
1.00 |
材质为304 |
14 |
不锈钢无缝管 |
φ168*4.5mm |
吨 |
6.00 |
材质为304 |
合计 |
吨 |
288.00 |
注:以上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价格调整,工程实际需求数量与采购数量有偏差,供货商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供应商保证所供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本次采购,供应商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供应商报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采购文件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在合同执行中,货物综合含税单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接受任何调整。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工期结束,具体交货时间按照工程需求供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小蒜沟镇大虎沟村水电四局施工现场;
6、计量方式:过磅计量(两磅之间取小值)
7、质量标准或要求:不锈钢无缝管满足国家标准是GB/T14976-2012,不锈钢焊管满足国家标准是GB/T12771-2019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其未涉及到的材料满足国家最新规范标准。材料到场后由采购人试验部门(或第三方)取样检测,若检测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响应人进行联合检测或联合找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响应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8、结算时钢管按“吨”计量为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9、价款支付
9.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9.2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接受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当月15日至次月16日为一个结算期,依据采购人实际到货数量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响应人若开发票则在当月15号之前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当月完成挂账流程后,在挂账后60天内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的50-60%,预留5%作为质保金,剩余部分按上次支付日期后60天内完成其余货款的支付,若发票在当月15(不包含15)号之后达到,则次月挂账,次次月按上述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以此类推。
质保期为12个月,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自最后一次挂账起,质保期满后返还。
10、参与投标时,请根据系统提示账户,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将通过系统自动查询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取得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有该产品生产及销售的营业资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2022-202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响应人须提供以下经营许可及相关证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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