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93号
2.项目编号:ZYZB-2025-101-HW
3.项目名称:长岭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
4.预算金额:13,500,001.00元,其中:01标段 2,700,000.00元,02标段 2249998.00元,03标段 2,340,002.00元,04标段 2,249,998.00元,05标段 1,979,998.00元,06标段 1,980,005.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6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需求 |
长岭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1标段) |
商品有机肥 |
4000.00吨 |
商品有机肥质量和组成原料应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规定 |
长岭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2标段) |
商品有机肥 |
3333.33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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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3标段) |
商品有机肥 |
3466.67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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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4标段) |
商品有机肥 |
3333.33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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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5标段) |
商品有机肥 |
2933.33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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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6标段) |
商品有机肥 |
2933.34吨 |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号前完成
7.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各项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产品应具有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商品有机肥质量和组成原料应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规定,本项目产品剂型为颗粒;投标产品形态必须为颗粒状;
(2)财务要求
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
(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其它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