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高清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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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5-09-8 | |||||||||||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高清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1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1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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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采购高清内窥镜系统1套。(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5.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最终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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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并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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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