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自治县2026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河水厂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兰桥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大河水厂工程新建2000吨水厂1座,新建输配水管道等;秀山县兰桥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更新改造输配水管道48公里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404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20.392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土建、安装、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如需);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6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