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3-JTMS-G2025-0040 项目名称:金坛区基层公务出行“分时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纯电新能源汽车、纯电新能源皮卡(每公里及每分钟计费)合计租赁费为1.7元/辆,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甲方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每年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同样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相应考核办法指的是乙方在服务承租期间应履行相应车辆管理、维修、车辆应急保障等责任和义务,如出现 3 次以上保障不及时,影响用车单位用车,则视为不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