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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中医馆装饰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ZJZB-C2025-0138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中医馆装饰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中医馆装饰改造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7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可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必须为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招标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4.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09-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六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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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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