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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道外御湖分校及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校道外御湖分校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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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道外御湖分校及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校道外御湖分校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JL0100G25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道外御湖分校及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校道外御湖分校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匹配,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道外御湖分校及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校道外御湖分校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道外区黄家崴子路、团结东西18路、团结南北14路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6114.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653.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61.40平方米。新建4层中学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1438.40平方米,新建艺体楼1栋与食堂餐厅1栋,地上2层(局部3层),建筑面积 3128.4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5年09月30日- 2027年01月23日;总工期48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094432.4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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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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