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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道外御湖分校及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校道外御湖
分校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SG0100G251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道外御湖分校及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校道外御湖分校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捐建及区政府匹配,出资比例为企业捐建8000万元,剩余部分为政府匹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道外御湖分校及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校道外御湖分校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道外区黄家崴子路、团结东西18路、团结南北14路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6114.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653.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61.40平方米。新建4层中学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1438.40平方米,新建艺体楼1栋与食堂餐厅1栋,地上2层(局部3层),建筑面积 3128.4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5年09月30日- 2027年01月23日;总工期48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70006287.6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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