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5298
项目名称:望谟县纪委2025公务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HXCG-25298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望谟县纪委2025公务车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