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西片区)七标段施工、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3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2.2建设内容: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八个标段;
施工七标段:下河湾片区田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监理标段: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西片区)施工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438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七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丙级资质予以认可)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七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同一单位的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