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合班村257号(三毛厂)地块中学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合班村257号(三毛厂)地块中学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QXFJ2501230-01HW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班村257号(三毛厂)地块中学项目
已由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班村257号(三毛厂)地块中学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栖发改字〔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基础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基础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音视频系统、舞台灯光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电子围栏系统、门禁、消费系统、电子时钟系统、自动升降柱系统试,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工期:60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6 数量:1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8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9 交货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信息设备或智能化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上述材料必须反映出业绩评审所需的信息内容,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①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③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文件的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④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没有弄虚作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