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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虹桥街(北海公园规划一路—珠海路)排水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JLZY2025027(JL01)

一、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调整)》长经经科审字【2024】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解决。现对该项目虹桥街(北海公园规划一路—珠海路)排水工程总承包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虹桥街(北海公园规划一路—珠海路)排水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改造经开区雨水管线、行洪通道,完善防洪排涝、排水处理体系。新建沥青道路约4880平方米,新建方砖约1220平方米,路灯16盏等。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结束(含监理备案及保修阶段)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8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总监职务。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

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以及项目管理机构全部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本项目的全部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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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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