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0104-25J5-FG0072
1、采购项目
受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谈判方式采购云南分公司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牧光互补7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所需的 4090套光伏组件支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牧光互补7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光伏组件支架采购
(2)项目概况: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牧光互补7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位于西藏昌都,本项目集中采购4090套光伏组件支架。
(3)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采购范围为光伏组件支架现场含税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的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不含卸车费)、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材料进场后需报验的检测样品的制作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4)采购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620Wp 组件 2×13 布置的光伏支架(含紧固件)+低压桥架托架(含紧固件) |
详见采购清单 |
套 |
3893 |
含1套备品备件及1套专用工具 |
2 |
620Wp 组件逆变器支架(含紧固件) |
详见采购清单 |
套 |
179 |
|
3 |
620Wp 组件通讯箱/数据采集器支架(含紧固件) |
详见采购清单 |
套 |
18 |
|
总计 |
4090 |
(5)交货时间:2025年9月20日交货。
(6)交货地点:
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牧光互补7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指定场地。
(7)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8)支付方式:30%电汇+70%银行承兑
(9)付款比例:
投料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签订后卖方开始备货,并向买方提供主要外购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结算报表和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前卖方需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
到货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0%,批交批结,货物到现场卸货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合同金额50%到货款,每次付款前卖方需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所到货物70%增值税发票及结算报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验收款为合同总金额的17%,买方收到业主方签署的初步验收合格证书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7%的验收款,付款前卖方需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违约事项,其扣减款项从应付款项中予以扣减。质量保质期为工程最终竣工日起24个月后,质量保质期满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的质保金,付款前卖方需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
(10)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与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应具有光伏支架供货业绩,在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高于技术能力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含关键页、用户名、数量、金额))。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谈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