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西南区域南绕城雨水总干建设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编号:B15020020250829030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批准文号为2504-150271-04-01-333336,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争取债劵或上级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2、批准文号:2504-150271-04-01-333336
3、工程规模:雨水管线工程、市政设施恢复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恢复工程。
雨水管线工程:改建雨水管线464米。其中:改建D2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雨水管线412米;改建B×H=4000×1500雨水涵52米及相关设施恢复。
市政设施恢复工程:白云路路段破路恢复面积4137.6平方米(包含铣刨罩面);旧南绕城道路破路恢复面积3914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1203平方米及其他相关绿化、硬化、交通附属设施等恢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标段编号:B1502002025082903001001
5、项目名称:包头市西南区域南绕城雨水总干建设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6、计划工期:227日历天
7、计划投资: 1449.69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4、其他要求:无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2 日09:30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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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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