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轮胎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轮胎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范围:
采购需求 |
采购预算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
简要技术需求 |
质保期 |
轮胎1394条 |
1613213.00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
子午线和斜交轮胎(钢丝胎,真空胎,斜交胎,有内胎轮胎) |
一年 |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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