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无锡扬子嘉盛液化天然气码头工程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二航局无锡扬子嘉盛液化天然气码头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二航局无锡扬子嘉盛液化天然气码头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工程计量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溢油监测系统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为码头改建工程,将江苏扬子嘉盛码头有限公司的原液体化工码头改建为LNG装卸公用性服务码头。地址位于长江下游江阴水道右岸侧(航道里程约177.5km处),已建建滔码头下游225m处,位于江阴市石庄镇石利港区石庄作业区。
物资名称:溢油监测系统。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招标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溢油监测系统 |
由溢油探测器、现场声光报警器 、综合数据处理传输设备(简称 RTU)等功能单元组成。 |
套 |
1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不含设备安装所需预埋件。 |
备注:溢油监测系统基础埋件已按图加工进场预埋,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减去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在生产前应到现场测量相关预埋件实际尺寸,然后根据实测尺寸安排生产设备,如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与预埋件不匹配情况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交货地点:中交二航局无锡扬子嘉盛液化天然气码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交 货 期:2025年10月-2026年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
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投标方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在投标包含的区域内有产品供货能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在境内外用户提供过类似的系统设备,在类似港口有成功的运行业绩,应列明生产制造企业自有的投标物资生产能力证明资料、投标物资生产工艺介绍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日 10 时至 2025年9月 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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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