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J-202508FJ-190002001
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学生食堂(三期)EPC
预算金额:8090.3524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90.3524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用地面积17754.0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4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3530.45平方米,地下建筑869.55平方米;建筑高度24.00米。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5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基坑支护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阶段:46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的开始日期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含各方工作内容及分工所占合同额的比例等)和相应的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受聘于联合体牵头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阶段(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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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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