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政设施管理所蔡甸区城市路灯能源托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CD-202601-ZCFW0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4-2026-00020
3、项目名称:蔡甸区城市路灯能源托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2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蔡甸区城市路灯能源提供托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设备节能改造服务、能源系统运营管理服务、能源管理平台服务、路灯维保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一个托管周期最高限价为1000万元,一共十个托管周期,投标人须就标段(包)内所有内容整体性响应。
8、合同履行期限:(1)能源费用托管期:10年(每12个月为一个托管周期);(2)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优化改造建设并通过验收,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期包含在能源费用托管期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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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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