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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 忠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忠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忠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渝农〔2025〕3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忠县金土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忠县金土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忠县白石镇、新立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202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17万亩,新建0.64万亩、改造提升0.53万亩。主要建设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

(2)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要求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根据现有设计文件并结合运营方案,对项目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对设计变更提供技术咨询,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优化工作。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运营期限:  3  年。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 不超过2家(即施工1家, 运营1家),牵头单位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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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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